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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食品安全倡议书发布
  发表时间:2025-04-21   来源:扬州文明网   [打印] [关闭]

  为持续筑牢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防线,日前,市市场监管局全省率先向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、消费者,以及社会各界发出倡议书,倡议各方共同关注农村食品安全、抵制假劣食品、助力乡村振兴,共建安全、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。

  倡议书表示,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恪守法治底线,筑牢诚信根基。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坚决杜绝生产销售过期变质、假冒伪劣及“三无”食品,以法律底线意识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。自觉履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,主动公示许可资质、健康证明等信息,确保全程管理可查可控。食品生产者要建立完善质量管控体系,严格执行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制度,确保原辅料来源可溯、质量可控;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培训,规范生产流程,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、过期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,杜绝冒牌生产、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。

  食品经营者要强化储存运输过程管理,防止食品污染、变质,及时清理下架问题食品,杜绝虚假宣传与消费误导;网络平台企业要严格审核入驻商家资质,杜绝“傍名牌”“山寨货”等仿冒混淆行为,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。此外,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抽检,主动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,妥善处理消费纠纷;以打造“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”、开展“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”为契机,打造诚信经营标杆,赋能农村消费升级。

  消费者要增强防范意识,参与社会监督。树牢自我保护意识。选购食品时认准正规商家,仔细查看标签标识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信息,注意食品的外观和气味,警惕低价诱惑与“三无”产品。发现违法线索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,主动提供证据材料,共同构建“人人参与、人人监督”的社会共治格局。鼓励行业协会、媒体机构、公益组织等发挥专业优势,通过科普宣传、案例曝光、知识讲座等形式,提升农村群众食品安全认知水平;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监督,强化舆论监督作用,形成“社会协同、多元共治”的良好氛围。

 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今年我市将针对原料污染、制假造假和欺骗消费者等问题开展重点整治。(扬州日报 记者 邱凌) 

责任编辑:韩 天露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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